各学部、院系: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截至2019年3月14日,共新收到10个院系提交的党建基金项目总结45份,经认真审核,全部予以结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党建基金活动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销要求
1.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后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3)进行活动总结及经费报销。
2.报销方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结项材料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并以院系为单位划拨相应经费。经费划拨完成后,学校将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院系财务系统进行经费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活动的管理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报销要求请详见《通知》中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见附件3)
二、后期活动开展相关要求
1.各支部应严格遵照《学生活动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等要求线上办理结项事宜。材料提交不完整、不按规定体例提交总结材料不得办理结项。
2.各支部要在完成党内组织生活基础上发挥党建活动的思政作用,注重实效,讲究特色,防止活动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基金活动的督导、考评,优秀活动将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党日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建创新案例。
补充流程:申请立项——学部院系审核——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开展活动——提交结项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学校审核——下拨经费到院系——至院系报销
联系人:许家敏,58802909,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