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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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优待
1、经济补助。2年义务兵期间,按西城区标准本科学生不低于31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上述金额包括义务兵优待金、家庭补贴、学费补偿或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部队津贴和退役金等。不计学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
2、学校奖励。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应征入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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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优待
1、复学规定。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各学部院系应妥善安排在校学生退役后复学事宜。若学生因需延迟退伍错过选课时间或遇培养计划变更,各学部院系应妥善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2、转换专业。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专业复学,若学生申请转换专业并符合条件,应优先批准。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
3、免修相应课程。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提高奖学金等级。在校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5、优先评优。应征入伍学生复学后,若申请入党,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若申请北京市、学校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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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优待
1、立功保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研究生。
2、研究生专项招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从2021年起扩大到8000人。
3、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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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待
1、定向招聘。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岗(职)位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2、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进京落户。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4、安排工作。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选择留在部队改士官继续服役)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5、计算工龄。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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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队成长
1、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
2、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3、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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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师范生
我校公费师范生可以应征入伍。若入伍,须与学校签订补充协议,退役后继续履行公费师范生协议,不享受征兵政策中关于就业、考研和学费减免等。
贰
报名基本条件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家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注意:对视力的要求属于硬性标准,视力不合格的同学可自主选择相应矫正措施)
参军入伍好处多多,你是不是也心动了呢?
青春不止眼前的潇洒,还有家国和边关。
全国征兵网将在12月初开放报名,有入伍意向的同学请在报名通道开放后,尽快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应征地”一栏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师范大学”。
我校适龄男女青年如有意愿参军入伍,可加入学校2021年春季征兵咨询群交流。
也可联系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茹老师(电话:58806033)和退伍大学生士兵协会会长王昭(电话:18210898022)进行咨询。
12月2日(周三)中午11点至13点,退伍大学生士兵协会将在邱季端体育馆南侧进行春季征兵外场宣传,同学们可现场咨询了解。
积极投身军营,
在军营里展现自身才华,实现理想抱负。
用青春诠释精彩人生,用奉献报效伟大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