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引领我校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深刻了解国情、树立远大理想、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进一步上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大思政课”,现启动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专题项目“青春力行”政务实践,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务实践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江苏省苏州市、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通州区等地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优良,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专业基础扎实,岗位专业对口,有较高的学术素养;
3.综合能力突出,志愿服务基层,有较强的实践热情;
4.福州、台州、苏州项目面向北京校区在校硕士生、博士生;石景山、通州区、东城区项目面向北京校区在校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硕士生、博士生。
三、政务实践单位待遇保障
(一)福建福州
1.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并根据社会实践时间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第1个月,博士生、硕士生分别按1000元、800元发放;第2个月,博士生、硕士生分别按1500元、1300元发放;
2.对到省级扶贫开发共组重点县社会实践的博士生、硕士生生活补助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分别提高500元、200元;
3.社会实践期间,福州市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4.社会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二)浙江台州
1.给予每人每月补助费1600元;
2.社会实践期间,台州市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3.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三)江苏苏州
1.最高按高校所在城市至苏州往返高铁或动车二等座票价报销交通费;
2.实践满6周的研究生,发放3000元/人的工作奖励;
3.社会实践期间,苏州市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4.社会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四)北京东城区
1.社会实践期间免费工作餐;
2.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五)北京石景山区
1. 社会实践期间,石景山区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工作餐;
2. 社会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六) 北京通州区
1. 社会实践期间,通州区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工作餐;
2. 社会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四、工作流程
事项 |
时间安排 |
内容 |
个人申请 |
5月30日 -6月5日 |
1.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参考岗位需求情况填写报名申请表及家长知情同意书; 2.申请人在6月5日之前填写报名问卷星: https://www.wjx.cn/vm/YaYFByk.aspx |
院系推荐 |
6月7日17:00前 |
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同意(盖章)后,与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至学工部思政处办公室(学十六楼南侧204);电子版发送至xssz@b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政务实践申请+院系+姓名” |
学校选拔 |
6月7日 -6月12日 |
资格审核、选拔和调配,确定名单 |
用人单位审查 |
6月中下旬 |
岗前培训及行前准备 |
到岗工作 |
7-8月 |
根据社会实践岗位要求参加工作 |
五、工作要求
1.申请者必须征得班主任、导师和家长同意,合理安排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2.通过选拔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后,不得无故退出社会实践项目;
3.严格遵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要求;
4.完成社会实践单位交办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联系人:欧阳漫,58800860,xss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