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迎接建党一百周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
各党支部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的系列回信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专题研究、党课教授、主题宣讲、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理论学习活动,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执行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着力提高党支部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彰显青年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
(二)主题党日活动
1.“学党史,明初心”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创立之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著作资料,组织开展读书打卡、座谈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2.“践行雷锋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志愿服务月活动
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学生党员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严格服从当地党组织和政府、学校的部署,积极参与基层防疫宣传、社区服务、站岗执勤、信息登记等工作,助力筑牢战“疫”防线;结合离退休教师志愿服务、校园安全员以及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建设;鼓励支部党员深入社会基层开展线上实践调研,结合红色“1+1”等共建项目,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义务支教、知识普及、心理关怀等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学习、宣传和践行雷锋精神,用行动践行合格党员标准。
3.“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勇担时代使命”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以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基层工作者勇挑重担、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展示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以及脱贫攻坚的重大历史意义,领悟我国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所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各党支部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征文、书画创作、网络作品征集、专题党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主动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与使命。
4.“百年辉煌历程”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主题教育活动
各党支部要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组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报告、参观实践、主题创作、理论宣讲、文艺汇演等形式,围绕“学党史,强党性”“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激励同学们在百年奋斗历程中领悟初心使命。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充分挖掘校史、院史中的红色基因,以庆祝建校12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校情校史教育,将党史国史、校史院史教育相结合,通过研读校史、参观校史馆等形式,强化责任担当,献礼建党100周年。
各党支部需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除上述活动外,各党支部还可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利用线上资源和网络平台,设计符合学生党员成长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党建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向指导老师咨询,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2)活动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学生党支部通过“数字京师-常用应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http://xghd.bnu.edu.cn,与数字京师账号相同),填写各申请栏目进行党建基金申请(参考附件1)。填写申请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学生党支部请于每月15日至25日通过系统申请下月活动(3月拟开展的活动申请截止至3月15月),并联系院系及时审核。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请在每月26日前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3)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每月26日至月底工作日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及公示结果。各党支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各学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平安、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各党支部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背景、活动内容、活动新闻、活动照片等各项内容,并按照实际支出在系统内填写决算,各项总结内容完成后提交院系审核。学生提交总结后,学院需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总结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学部、院系审核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支部活动总结进行审核,并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并完成结项要求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此表需自行下载后前往各学部、院系财务系统进行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2)
6.其他要求
请各学生党支部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开展活动,避免大规模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室内佩戴口罩。暂不支持组织外出活动,活动开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联系人:陶楚歌,58808235,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