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2-08

各学部、院(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评选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要求,在各学部、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被我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我校学籍且已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8、2019、2020级本科生。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2019、2020级研究生。

优秀学生干部面向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党支委)、班长(班委)、宿舍长进行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3,班长(班委)、党支部书记(党支委)、宿舍长的参评名额不得低于规定名额,推荐总名额不得超过给定名额总数。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积极学习。

3.工作积极主动,关心党支部、班级和宿舍的建设,乐于服务同学,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支委)、班长(班委)、宿舍长满一学年及以上者优先推荐。

5.参评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无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无成绩不合格情况。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获得本年度综合类奖学金。

 

四、考评程序

1.学部、院(系)初评阶段(12月8日-12月11日)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1),报学部、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学部、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汇总、审核上报名单,讨论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

2. 学部、院(系)初评公示阶段(12月11日-12月16日)

学部、院(系)初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张榜公示,征求意见。

3. 学部、院(系)初评结果上报学校(12月16日)

12月16日(下周四)12:00前,各单位将《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北京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初审汇总表》(附件2)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地点:主楼B215);电子版《汇总表》以“单位名称+2021年优秀学生干部初审汇总表”为邮件名发送至xsglc@bnu.edu.cn ,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学校复核阶段(12月16日-12月18

学校对学部、院(系)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

5.学校公示阶段(12月18日-12月23日

学校根据相关评选办法复核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将本科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汇总表汇总后统一提交,请勿分开发送邮件提交材料。

如在评选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学院具体负责奖学金工作的教师,由学院汇总后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教师。

 

联系人:丁凌      58802117     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