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教育和科技事业,我校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设立“华为奖学金”“华为奖教金”。基本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教金名称
华为奖学金、华为奖教金
二、奖金额度
分配对象 |
金额 |
人数 |
本科生 |
5000 |
2 |
研究生 |
6000 |
6 |
专职辅导员 |
4000 |
1 |
三、奖励范围
本科生:心理学部和数学科学学院2018级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研究生:人工智能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和心理学部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参评学生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
专职辅导员: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曾获华为奖教金,以及申请本年度弘德辅导员奖、重大业绩奖励的专职辅导员不参与本次评选。
注:参评学生必须为次年毕业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四、实施办法
(一)华为奖学金
1、请心理学部、数学科学学院分别推荐3名本科生奖学金候选人,6名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请人工智能学院推荐6名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
并请院系负责老师填写“华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附件2),注明推荐优先次序。
2、由学生本人填写“华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件4),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推荐意见后,附一份个人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上一学年成绩单。
3、请以上学部、院系于2021年12月20日(周一)中午11:00前将“华为奖学金”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主楼B区215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xsglc@bnu.edu.cn。
(二)华为奖教金
专职辅导员申请者填写“华为奖教金”申请表(附件5),需正反面打印,附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九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1年12月15日(周三)中午11: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三辅楼(邮局南侧)二层辅导员发展中心,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fdy@bnu.edu.cn。
联系人:王宁、陈雨潇
联系电话:58802916、58804125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育基金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