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选拔2023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党委学生工作部2023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单位 | 人数 |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 1 |
党委学生工作部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 2 |
党委学生工作部 综合办公室 | 1 |
二、选拔条件
1.我校北京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校荣校,道德品质高尚,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申请院(系)工作和党务职能部门学生事务助理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成绩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或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6.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具备一定的党务行政工作能力;
7.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安排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单位提交申请。请申请人于纸质版于9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前提交至学十六楼南侧二层203辅导员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angbo@bnu.edu.cn。电子邮件命名格式:2023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申报岗位。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者本人签字、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申报岗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申报岗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申报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经审核录用后,获得本年度学生事务助理类别免试研究生资格,不得同时接受其他类别免试研究生资格,须按照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按约定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院系、导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须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姜老师,58805164,1580165958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