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指导各院(系)加强班级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必选主题:新生引航计划(新生班级必选)
针对2023级新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新生班级可通过主题班会、经验交流、文体活动、素质拓展等形式,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爱校荣校、入学适应、专业学习、学术道德、心理健康、职业生涯、校规校纪、日常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新生尽快树立发展目标,适应大学生活,为顺利开启新的学习生活奠定基础。
(二)自选主题
1.“共学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
为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班可组织各类理论学习、读书研讨以及外出实践活动,参考《追寻——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导览手册》,带领同学到天安门、国家博物馆、李大钊故居等红色场馆参观,引导同学们在交流分享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在亲身参与中感受党的伟大奋斗历程。
2.“薪火相传 砥砺奋进”爱校荣校教育活动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4周年为契机,围绕建校121周年,各班通过校史宣讲、研读校史、参观校史馆、邀请校友等形式,深入开展校史校情教育,将爱党爱国与爱校荣校相结合。通过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分享个人成长与学校发展息息相关的故事,进一步弘扬学校优良传统,增强爱校荣校情怀。
3.“木铎金声 优师强师”学习回信精神主题活动
在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回信一周年之际,鼓励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征文比赛、访谈校友、演讲比赛等形式分享交流,深刻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同学们秉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刻苦学习、砥砺品格,为成长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而不懈奋斗。
4.“春风助航 携手共进”学业辅导主题活动
围绕学业发展、学业规划、学习经验分享等主题,各班通过学习小组、朋辈帮扶、讲座研讨、经验交流、行动倡议等形式,依托院(系)学业辅导室,发挥学生代表和优秀典型的力量,开展学风建设与学业辅导活动,鼓励学生自觉培育勤勉踏实、勇于创新的学风,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
5.“规划人生 筑梦未来”生涯发展主题活动
为引导学生做好生涯规划、提升求职技能、做好就业准备,围绕职业发展、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实习实践、升学准备等主题,各班级通过邀请优秀学长、知名院友、相关教师等举办讲座、交流论坛,组织政策解析、简历修改、面试辅导、生涯规划等活动,举办创新创业沙龙,组织赴企事业参观学习与实习实践等活动,助力学生做好职业规划。
6.“守护心灵 健康成长”心理支持主题活动
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满足心灵成长需求、增强班级凝聚力,各班围绕心理健康,特别是同学们适应新学期开学可能出现的学习生活困惑,举办素质拓展、团体辅导、专题讲座、成长沙龙、手工制作、艺术鉴赏等形式的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雪绒花使者的作用,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7.“阳光成才 全面发展”时代新人主题活动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围绕“艺术零距离”、“我运动·我阳光·我健康”等主题,各班可通过讲座、参观、艺术体验等活动,提升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各班积极组织各类体育活动,通过体育打卡、趣味竞赛等形式引导同学们加强体育锻炼,关注身体健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8.“学习宪法 崇尚法治”宪法学习活动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各班组织开展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手抄宪法、专题讲座、论坛报告等活动,学习宪法知识,培育法治精神。围绕“国家宪法日”,组织参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博物馆、观看主题电影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促进德法兼修。
9.“培养网络素养 提高防范意识”安全教育活动
为提高学生的网络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认识以“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各班可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组织讲座学习、知识问答等形式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帮助同学们理性看待媒介中的信息,学会信息甄别,正确地使用、生产和传播媒介产品,协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10.其他
各班可结合学校、院(系)实际工作要求,根据班级同学的发展需求、学科特点和类别特点设置活动主题,自主设计活动内容和形式,以提高班级建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强化班级活动的育人功能。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及审批方式
1.提交申请:
各班负责人登录 “学生活动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
方式一:登录信息门户(http://one.bnu.edu.cn)-常用应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
方式二:(http://xghd.bnu.edu.cn,与信息门户账号相同)填报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详见附件1)。
【说明】活动申报每月集中办理一次,每月25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开放系统,申报下一月活动。(9月活动申请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1日24:00)。
2.审批立项:
(1)院(系)审核:学生申请截止后,院(系)相关负责人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与信息门户账号相同)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详见附件2)。院(系)审核立项的截止日期为每月开始的第3个工作日24:00,第3个工作日后的活动顺延到下个月立项(9月院(系)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2日24:00)。
(2)学校审核:院(系)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9月份为9月26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完毕后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公示立项结果与资助经费金额。
各班级经各院(系)和学校共同审核立项后,方可开展活动。
(二)结项要求
1.提交总结:活动结束后,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总结,包括新闻稿、4张照片及活动总结。另外,按照实际支出在系统里填写决算,填写完整后按要求提交至学院审核(详见附件1)。
2.院(系)审核:学生提交总结后,学院需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详见附件2)。
3.学校审核:院(系)审核后,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并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说明】学校每月同一时间对审核本月活动申请和上月活动总结,请各班于当月之内提交活动总结,由各院(系)在月初规定时间内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总结或院系未在规定时间审核的活动顺延至下月结项。
(三)经费使用和报销说明
1.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班级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项后进行报销。对于主题积极向上、活动效果好、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活动可适当再追加支持。
2.报销方式: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并以院(系)为单位划拨相应经费。经费划拨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院系财务系统进行经费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
具体报销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见附件3)
三、活动要求
1.加强指导监督。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班级活动的指导,尤其是针对本、硕、博学生的不同年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和帮扶。加强过程管理监督,安排班主任、辅导员等在活动策划、基金申请、活动举办、活动结项等各个阶段跟进指导,注重提升学生安全意识,保证班级建设活动平安顺利的开展。
2.加强经费管理。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立项、结项时严格遵照《学生活动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等要求,严禁申报或审批不符合学生活动经费规定的项目。班建活动经费专项专用,严禁用院(系)活动、党支部活动等非班级活动申报班建基金。
3. 加强活动创新。各院(系)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以及不同学科的专业特点指导学生设计班级活动,鼓励多个班级(包括跨院系的班级)联合申请,也可与班级所属的党支部、团支部等共同举办。
4.加强活动宣传。各院(系)要对优秀班级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选取优秀活动案例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展示同学们的良好精神风貌及院(系)班级工作优秀成果。鼓励向学校推荐优秀特色活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择优进行宣传展示。推荐邮箱:xssz@bnu.edu.cn,请命名为:“院系+优秀班级活动推荐”。
【班建基金具体流程】:
申请立项——院(系)审核——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开展活动——提交结项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审核——下拨经费到院(系)——系统内下载《北京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经费报销审核单》——持报销材料至院(系)报销
联系人:刘璐 5880799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