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用于表彰成绩品行优异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引领在校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热爱公益、乐于奉献。奖金资金来源于校友总会2003年发起的“寸草报春晖”校友年度捐款。为做好第二十一届“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寸草报春晖”校友年度捐款宗旨,制定本通知。
一、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北京师范大学正式注册的2021级、2022级本科生和毕业年级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已获得过金声奖学金的学生和留学生不参评),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在学术科技、社会事务、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或积极社会影响。
2.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校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评选程序
(一)申请及推荐
1.院(系)评审及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院(系)组织内部评选,择优推荐1名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学校评选。
2.校友会评审及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且积极参加校友活动的学生,校友会组织内部评选,推荐3名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学校评选。
各院(系)及校友会审核候选人的《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支撑材料,并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于11月28日(下周四)上午11:00前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十六楼南侧210办公室),并在同一时间将电子版材料(含支撑材料),邮件命名为“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院系+参评学生姓名”发送至xsglc@bnu.edu.cn。
(二)学校评审
12月上旬,学校汇总推荐信息后,组织校内专家和校友开展学校评审工作。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审结果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友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四)颁奖
评审结束后,学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并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三、奖项及奖金额度
评选对象 |
奖项 |
金额(元) |
名额 |
本科生 |
金声奖 |
5000 |
6 |
研究生 |
金声奖 |
5000 |
6 |
联系人:
丁 凌(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58804251
卢晓华(校友会) 联系电话:58807500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