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5-14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拟开展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护成长 筑梦未来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6日


三、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


四、征集活动基本安排

(一)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教育意义。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社会热点与信息传播特色,紧扣法治教育主题,具有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等特点,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具有法治教育意义;推动创作欣赏作品与法治思维培养有机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推进做中学、学中做,通过创作优秀作品展现法治观念。

2.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自觉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通过对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创作贴近生活的法治作品。在创作中感受宪法力量、领悟宪法精神,理解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促进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创编艺术佳作,彰显法治精神。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有机统一,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讲述法治知识、展现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选择恰当法治题材、融入法治元素、塑造生动形象,运用多样化艺术手法,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广泛利用家校社协同教育,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法治资源、艺术创作资源优势,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通过创作既具有艺术性又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佳作,展示新时代法治教育新风貌。


(二)作品形式

1.文字作品。“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文体不限,包括记叙文、议论文、小说、散文等,文章不少于600字,诗歌总行数不超过30行。作品突显法治精神,文笔流畅生动。

2.视频作品。视频作品可1人或集体创作,原则上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

1)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

2)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曲艺、戏曲、童谣、舞台剧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作品画面、声音清晰,画面比例为16:9,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可提交非高清文件,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

3.手工与美术作品。包括海报、书法、绘画、板报、图配文、泥塑、剪纸、篆刻等平面或手工实物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以图片形式提交(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造型、细节图片,自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


(三)作品评选及提交

1.学校推荐及流程

1)院(系)初评

各院征集作品后开展初评筛选,择优确定推荐作品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于6月16之前将推荐作品、《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ssz@bnu.edu.cn邮件命名为院(系)名称+法治教育作品。未获得院(系)推荐的作品,由院系把关后通知作者本人,作者本人通过“个人提交途径”参与此次活动。

2)学校终评与推荐

对院上报的推荐作品,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报送至北京市参与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2.个人提交途径

途径一:4月28日至6月28日期间,关注并登录丘瑞斯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丘瑞斯微信小程序,选择“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专区,登录、报名上传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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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1.学生应实事求是填写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件学生作品填报一名指导教师,学生独立完成的作品可不填写指导教师。

2.作品必须原创,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师生,对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且未在报刊、网络等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及报送单位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活动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内容。

4.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5.作品须题目规范,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题目。注意控制题目字数,突出作品主题,避免以“宪法作品”“法治作品”等宽泛词语或本届活动主题为题目。

6.个人线上提交须仔细填写作品信息,个人作品仅可填写一位作者,集体创作的作品最多填写5位作者。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要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作品质量关,做到合法合规、内容严谨、立意创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加强宣传,把此次活动作为2024年度深化师生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以课后服务、综合社会实践为契机,依托学科教育教学与跨学科法治教育渗透,紧扣法治主题,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实践教育功效,挖掘实践育人的深度,增强法治教育活动的体验感,使学生“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切实加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思维根植于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可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教育时机,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大力宣传展示本单位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让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知识的熏陶,在实践中感受到法治力量。


联系人:刘璐,58807996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