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基金】2013秋季党建基金审批立项公告及开展要求


2013-10-21

 

 

按照《“坚持群众路线 共筑中国梦想” 2013年秋季学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要求,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各院系提交的项目活动申请353项,经过认真审核、调整,共审批305项,另外以班级活动形式审批11项、求职面对面活动4项、建议合并活动项目7项。按照《研究生党建基金评审工作办法》(20134月修订),研究生工作处认真组织党建基金活动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在最大程度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有一定创新性、活动策划完整翔实、对研究生党员教育、研究生成长成才有较大推进作用的活动项目,并对新生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增大支持力度,审批结果详见附件1

 

 

 

一、审批公告说明

 

1.审批通过并给予经费支持的活动项目均有项目编号;

 

2.活动经费以实际审批为准,审批情况反馈至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和党建负责教师,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党支部书记。同时,在活动开展结束后,将按照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规模与申请书互相比照,对经费进行调整,奖优戒劣;

 

3.未通过的党建基金项目均指出了审批意见。

 

(1)审批意见为“建议申请班级活动经费支持”的,考虑活动策划与党的建设工作无关,更符合研究生工作处班级活动要求,请与班委协商,与我处欧阳漫老师联系,申请经费支持;

 

(2)审批意见为“建议申请求职面对面”活动的,考虑活动更符合研究生工作处“求职面对面”活动要求,请与我处闫煜蕾老师联系,申请经费支持;

 

(3)审批意见为“活动策划过于简单”的,意为策划不周,工作态度不严谨。此类项目,连同所有未审批项目,可以修改活动策划,重新提交申请(时间不限),我处将及时审批。

 

4.凡申请2.1-2.7项目活动的支部,我处将按项目分别召开协调督导会,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届时及时参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如有创新活动,经院系推荐可即时申请。

 

 

 

二、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

 

1.活动开展

 

1)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须悬挂或展示党旗,并应有活动主题标识,活动党员参与人数不得少于支部人数的2/3

 

2)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应有指导教师参加,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及我处备案;

 

3)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保存活动的影像资料。活动开展后应及时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新闻稿,系列活动请每项活动单独提交新闻稿。

 

2.总结和经费报销

 

1)各党支部需在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新闻稿、活动照片电子版提交研究生工作处。新闻稿文字格式:标题为宋体、小三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照片4-6张,单独粘贴附件,并以图片反映内容命名,其中必须包含有党旗标志的照片;如在策划中注明海报宣传,需提交电子版海报小样。

 

2)各党支部需在活动开展当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1029-31日,1127-29日,1230-31日,19-10日)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详细的活动总结(模板见附件2),包括活动的前期策划、图文资料、活动全部成果和经费决算;重点资助项目(1000元及以上)、优先资助项目(500-1000元)需提交相关视频、音频等材料,否则报销时无法得到全额资助。

 

3)新闻稿、活动总结电子版邮件标题统一为:“【新闻稿/活动总结】项目编号+活动主题”。活动总结需提交纸质版(照片无须彩打)至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主楼A206)党建负责老师处(纸质版总结便于审核,同时将直接装订成册,作为工作资料留存)。无项目总结、新闻稿与活动照片的项目均无法得到资助。

 

4)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研究生工作处将根据提交材料完整程度、活动规模、社会影响等因素,对各支部的活动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研究生工作处将以院系为单位开具用款申请单,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支部可及时到院系咨询相关报销事宜。

 

5)党建基金项目实行督导制度。研究生工作处将指定督导员分院系开展党建基金的监督、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并定期通过“群众路线工作沙龙”总结和部署相关工作,请各党建基金负责人认真配合。

 

总结报销流程示意图见附件3

 

3.活动宣传

 

1)活动提交新闻稿后,我处将通过处网站、官方微博、橱窗等渠道进行及时宣传,请大家及时关注;

 

2)各支部在开展活动时,鼓励现场发微博@北师大研工部进行在线互动。鼓励各支部建立本支部微博,加强活动宣传和氛围营造;

 

3)为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建议制作大型喷绘、海报,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开展宣传。

 

4.活动延期

 

本学期党建活动在201310月—20141月开展。因特殊情况,活动在2014110日以前无法开展的支部,应及时到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常用表格中下载《党建基金延期申请书》,并向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书”纸质版(无需电子版),研究生工作处将在下学期继续给予经费支持。逾期未开展活动,也未提交延期申请以及违反活动相关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默认放弃。

 

其他要求详见《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联系人:于春华,yjsdj@bnu.edu.cn58805182

 

新浪微博:北师大研工部

 

 

 

 

 

研究生工作处

 

20131020

 

 

 

 

 

[附件1:2013年秋季党建基金项目审批立项公告]

 

[附件2:党建基金活动总结模板]

 

[附件3:党建基金总结报销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