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各院系生活指导室负责人:
为更好地提升研究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人格,助力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本学期研究生工作处将继续设立“研究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项基金”,支持院系依托生活指导室平台,结合本院系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团体辅导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形式
活动设计要考虑院系特色和学生需要,尤其针对新生入校、新学期伊始的契机,围绕新生入学适应、师生关系、情感困惑等主题开展讲座沙龙、团体辅导和拓展训练等多样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申请人可以参考《研究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自行设计活动方案。
二、申办时间
2014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申办活动截至12月20日。
三、工作流程
申请单位须提前至少1周(以活动当日为参照)确定主题、活动形式、主讲/主持人和时间地点等,提交《申请表》,发送至专用工作信箱:yjsxrh@126.com(“研究生雪绒花”拼音首字母),“院系审批”一栏不再要求院系签字盖章,但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
活动实施及成果反馈等流程详见《研究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执行(可在研工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工作要求
1.宣传要求:宣传海报要有“研究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字样,主办方注明“研究生工作处”;电子版“研究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海报模板可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提交成果:申请单位需在活动结束一周之内提交活动总结,未如期上交材料的项目视为主动放弃,相关院系及申请人在下一学期将被慎重对待参与本基金的申请。
联系电话:58802909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