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09-29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等文件精神,和我校2013年、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我校将启动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请各院系按照学校整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院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今年的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220132014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仅为我校20122013级研究生。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学术型研究生。
(具体范围详见附1)。
二、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优秀班集体
2.个人奖项
2.1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学校一等奖学金;(3)学校二等奖学金
2.2专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干部;(2)社会实践奖;(3)文体竞赛奖;(4)精神文明奖
2.3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3)校友金声奖学金;(4)“合利屋”社会实践奖学金
2.12.2各奖项的名额已分配至院系。2.3中宝钢奖学金和通鼎奖学金的推荐名额详见具体通知,校友金声奖学金和“合利屋”社会实践奖学金按照每个院系1个名额(硕、博士生均可)进行推荐,学校按照设奖总名额进行评审。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将此项工作告知每一位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
2.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整体方案要求,充分讨论、酝酿,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3.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初评、推荐;
4.确定本单位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28
学校公布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方案
928
-1030
1)各单位宣传动员,研究生个人申报;
2)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
则,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3)各单位组织初审;
4928日前各单位推荐宝钢、通鼎奖项候选人至学校参评(具体通知单列)。
1031
-1110
1)候选人登录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填报申请信息;
2)各单位公示初审结果,并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进行审批;
3)各单位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1111
-11月底
研究生工作处复审、学校公示
12月中旬
公布评选结果,择期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要求
1.各单位需在1110日中午11:30之前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以及除国家奖学金之外的各类奖项学生《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gb@bnu.edu.cn
2.成绩单(院系盖章)和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
3.申请所涉奖项或称号相关证明材料。
4.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1391日起至201491日止。
5.申报研究生经各单位评选公示后,登陆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中的个人信息,要求填写电子版,打印后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各个奖项申请表均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上交1份备查,由各单位统一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申请审批奖学金的详细指南可到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郑鲁健,58802909
E-mail: 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