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北京市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2015-01-07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报送201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优秀毕业生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在我校开展北京市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参评范围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15年春季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统计数据以研究生院提供的截止于15日的数据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3.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和创业的。
2.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3.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五、评选流程
117-113
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院系于13日11:00前提交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由分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ygb@bnu.edu.cn
2113-119
研究生工作处对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几点说明
1.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2.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对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进行排序。
联系人:郑鲁健,58802909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