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归档等工作的通知


2015-05-06

教育学部、各院系:

2015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的答辩等相关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与存档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6月可如期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它非全日制类别的研究生以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根据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为档案必须材料,请各院系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按照要求填写。

二、内容填写与审核

1.毕业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每人仅限一份;

2.各部分内容均要求手写,不得粘贴、涂改;

3.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审核学生本人填写的个人信息;

4.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做好毕业生在校期间的鉴定,组织填写院系意见。

三、整理归档

根据毕业生答辩材料归档的安排,由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负责《毕业生登记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发放时间

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统计好毕业生人数,于201556日、7日到研工处办公室(主楼A206A)统一领取。

 

联系人:郑鲁健,58802909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20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