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班级建设,增进研究生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和谐向上的班级文化和良好氛围,本学期研究生工作处将继续启动专项活动基金支持研究生开展班级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申请,也可由多个班级联合申请。活动要充分调动所在班级全体研究生的积极性,保证较高的参与率。
2.活动应认真设计,充分考虑本班学生特点和需求,特别鼓励内容、形式新颖,体现社会性、时代性,有教育意义的特色班级活动。
3.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应对提出申请的活动进行初审和监督指导,保证活动质量。
4.班级在活动申报时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班级活动经费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班级名称须注明“院系-年级-专业”,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老师初审后,交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区206A)。
5.各班级经研工处审批后按照《申请审批表》中活动的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活动实施,院系要指导、督促和支持班级活动的开展,共同确保活动质量。
6.活动结束后,各班级需提交电子版新闻稿(500字以内)、活动总结(1500字左右)和单独打包的活动照片(至少5张,包括合影和活动细节)至ygb@bnu.edu.cn。提交的总结材料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院系-班级-活动名称(活动编号)”,活动名称须与申请审批表中的活动名称一致。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活动类型、时间、预算等项目的变动,请及时向研工处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
7.总结材料经我处审核通过后,由我处以《用款申请单》的形式下拨至院系,具体报销事宜由院系组织实施。用款申请单有效期限为1个月,因个人原因造成而导致用款申请单过期或遗失而不能进行报销的,后果自负。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