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各院系:
按照我校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宝钢优秀学生奖”、“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社会赞助类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3级、2014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转博学生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项设置
1、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全校共3个名额,硕、博士研究生均可,奖金为1万元/人。特别优秀者将作为特等奖候选人参评全国评比。
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全校共30个名额,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半,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人,1万/人·年,二等奖20人,0.5万/人·年。
三、获奖条件
1、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理工专业需至少有一篇SCI、EI源刊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至少有一篇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学术竞赛获奖等研究性成果。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生参评基数以及奖项设置对相关学科的倾斜原则,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其中硕、博士推荐人数各一半,各单位排出推荐顺序进行申报。
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奖项调剂,若接受调剂,将按照宝钢奖学金、通鼎奖学金的顺序进行评选;若不接受调剂,拟申报奖项评选落选后将不再参评另一奖项。(请在申请表中做出标注)
院 系 |
推荐名额 |
教育学部、文学院、经管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数学学院、物理系、化学学院和生科院(共9个) |
4名 |
其余院系 |
2名 |
五、评选说明
宝钢奖学金与通鼎奖学金将同时进行评选,按照硕、博士分为两组,分别在评委评议后进行投票排序,各组的前两名进入宝钢奖学金评审,综合评定后产生3名宝钢奖学金候选人,随后根据各组的排序分别产生硕、博士通鼎奖学金候选人。
六、材料要求
1、同时参评宝钢、通鼎奖项候选的同学统一填写《通鼎奖学金申请表》(不得增减页,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填写时分文理科),相关表格请见附件。获评宝钢奖学金候选资格的同学再另行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仅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同学直接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申报表》纸质版报送。
2、申报材料中应附2014年9月1日-2015年9月1日期间各类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期刊、文集等提供首页和署名页),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专用电子信箱:yjspj@bnu.edu.cn(“研究生评奖”首字母)。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
六、日程安排
1、9月25日(周五)上午11:00前,各单位将推荐候选的学生《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区206A,《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通鼎奖学金申请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以及各候选学生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发送至yjspj@bn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9月底,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3、10月上旬,公示期结束后,获奖材料报基金会。
4、12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郑鲁健 58802909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7日
附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2:《通鼎奖学金申请表》
附3:《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