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5-12-30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15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精神,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确保我校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台湾学生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年;二等奖5000/·年;三等奖4000/·年;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年;二等奖7000/·年;三等奖5000/·年。

2.港澳侨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年;二等奖5000/·年;三等奖4000/·年;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年;二等奖7000/·年;三等奖5000/·年。

三、名额分配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台湾奖学金(博士)

0

0

1

港澳侨奖学金(博士)

1

1

2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不用勾选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2.院系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的成绩、科研情况、有无违纪情况等,并对申报人进行排序。

3.学校评审:根据学院的排序及教育部的名额分配进行复核、评审、公示。

五、材料要求

1.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16日(周三)上午10点,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得补交。

 

联系人:郑鲁健,58802909

E-mail: 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