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各院系生活指导室:
按照学校生活指导室建设总结推进的整体工作安排,按照院系自查(30%)、调研互评(60%)和研究生工作处统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10%)的分值比例,现将各院系生活指导室建设情况评分排序通告如下:
类别 |
院 系 |
第一档 |
教育、艺传、资源、外文、环境 |
第二档 |
政管、经管、减灾、生科、化学、数科、社发、心理 |
第三档 |
文学、水科、历史、核科、全球、体院、地遥、物理、信科、马院、哲学 |
第四档 |
法学、天文、脑科 |
注:年度基础建设经费拨款额度将于下学期开学后下拨,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