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字[2017]83号
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通知要求,截至2017年12月5日,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5个院系提交党建基金申请8份和17个院系提交的党建基金项目总结62份,经认真严格审核,共准予立项7项、结项62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党建基金活动结项及后续活动开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结果及财务报销说明
1.凡已通过学校立项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依照项目计划开展完成活动,及时提交活动新闻稿、总结评审表的党建基金项目原则上均予结项,并参照立项拟审批金额和活动实际开展效果划拨经费。材料提交不完整的项目暂不予结项。
2.党建基金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项目验收合格后,研工处将公示项目结项金额,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相关要求进行经费报销。
二、后期活动开展相关要求
1.已通过立项审批但尚未开展活动的支部应根据项目计划、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于本学期内尽快开展活动,并完成结项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
2.各支部应严格遵照《研究生学生活动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在SS系统“总结材料”版块办理结项事宜。材料提交不完整、不按规定体例提交总结材料不得办理结项。
3.各支部要在完成党内组织生活基础上发挥党建活动的思政作用,注重实效,讲究特色,防止活动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的督导、考评,优秀活动将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党日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建创新案例。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研究生工作处党建负责老师。
联系人:谌荣彬 58808235 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