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委部署,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首都大学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坚持广泛动员、全面覆盖,坚持学生主体、示范带动,坚持学讲结合、知行合一,通过学习、宣讲、实践等环节的深化和互动 ,帮助学生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引导学生牢记使命,励志成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百校千组学讲行——党的十九大精神 我学我讲我践行”主题活动
1.总体任务
各学部、院系以学生党支部、班团组织和理论社团为基础,结合网络学习、主题党日、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等线上线下形式,指导学生开展学、讲、行相结合的活动,坚持互帮互学、学讲结合、以讲促学,引导广大学生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活动内容
(1)学习环节:学习小组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书籍,以及市委教工委组织编写的《莫辜负新时代—“四个正确认识”青年读本》《少年中国说》等读物,开展读书会、读书交流等活动,并形成读书笔记、读书感想等学习成果。
(2)宣讲环节:学习小组在学习问答的基础上,在教师的指导下,以主题班会、党团日活动、互动报告、讲述故事等形式,对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体会进行网上网下宣讲,特别借助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和教工委、学校官方微博等校内外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形成网络宣传强势、争做网络宣传达人。
(3)践行环节:学习小组在校内外通过主题创作、社会调研、实践体验、志愿服务等形式,将所学所讲转化为实际行动,服务广大师生、基层社会和群众,在行动中践行十九大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活动要求
(1)各学部、院系以党支部、班团组织和理论社团等为基础,积极组织成立“学习小组”,每个“学习小组”以5—8人为宜,积极开展各类学习、宣讲和践行活动;
(2)“学习小组”在活动过程中需留存好学习笔记、学习感想、活动记录、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以便于活动成果总结和交流展示。
(二)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创作活动
1.活动主题
共谱十九大赞歌,开启新时代梦想
2.总体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学生结合专业优势创作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感染力强的微电影、平面设计、原创歌曲、摄影、手工创意等作品,让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广大学生的生动实践和无限创意之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作品征集要求和评选标准
(1)征集原则: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创意作品要求内涵丰富,创意新颖,色彩明快,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强的作品。
(2)作品类别:微电影、平面设计作品、原创歌曲、摄影作品、手工创意作品等。
(3)作品要求
①摄影作品,要求彩色设计,构图规则,寓意贴切,图案清晰流畅,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②微电影类、延时摄影作品,为AVI/MP4/MOV/MPEG格式,时长3-8分钟,画面比例16:9,分辨率1920x1080,码流5Mbps以上。要求画面稳定、流畅、色彩正常。
③平面设计类作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作品以纪实为主,场景人物必须真实。
④歌曲类作品,以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思想。根据改编唱词或自编自创,以实际生活为蓝本。
⑤手工创意类作品,大学生自己设计,自己动手制作的作品,作品可以是环保类、废物利用、陶器、手绘作品等,作品凸显大学生青春活力,无限创意,同时能很好的将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元素融入其中。
⑥作品请勿添加任何水印。
⑦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说明请用word文件,必须与作品标题相同)。
⑧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与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学习小组”和主题创作是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效实践形式,各学部、院系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能动性、主动性,积极参加相关学习教育活动。
2.各学部、院系要高度重视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总结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工作总结和交流,凝练形成学习教育活动的品牌活动与长效机制。
3.各学部、院系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学习小组”、开展主题创作,每个单位至少组建1个“学习小组”,提交1件创意作品,并于12月11日(周一)10:00之前将主题创意作品相关材料发送至yjsdj@b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学部、院系名称+创意作品”),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评优展示活动;于12月14日(周四)17:00之前将“学习小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各类材料成果整理提交至bksdj@b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学部、院系名称+学习小组”)。
联系人:“学习小组”主题活动,田代鹏,58807996
主题创作活动,谌荣彬,58808235
本科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