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归档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05-02

研通字[2018]23

学部、院系:

2018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答辩等相关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存档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写对象

20186月可如期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它非全日制类别的研究生以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根据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要求,研究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为档案必须材料,请各院系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研究生按照要求填写。

二、内容填写与审核

1.毕业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每人仅限一份;

2.各部分内容均要求手写,不得粘贴、涂改;

3.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审核学生本人填写的个人信息;

4.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做好毕业生在校期间的鉴定,组织填写院系意见。

5.登记表底页系负责人意见由学部院系填写,负责人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6.《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应妥善保存,学生毕业后遗失不可补办。

三、整理归档

根据毕业研究生答辩材料归档的相关安排,由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负责《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周五)前完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汇总审核工作,并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区206A)。

联系人:宋健,58805182。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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