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


2018-03-07
 研通字[2018]5

各学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本学期研究生党支部活动以“不忘初心奋进新时代,牢记使命开启新征程”为主题,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1.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全体党支部必选

全体研究生党支部深入推进“两学”,集中开展“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理论学习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把握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两会”胜利召开等重要契机,通过集体学习、理论讲座、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知识竞赛、党员上讲台等多种形式,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学、深入学、系统学,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好功夫,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

2.“筑梦新时代,党员在行动”服务实践活动

2.1“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3-4月)

今年35日是全国第55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9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各支部积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雷锋精神”,鼓励各支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团队,搭建党员志愿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班级宿舍服务、学业辅导、离退休教师服务、义务支教、贫困帮扶等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

2.2 2018年北京市红色“1+1”共建活动(4-5月及假期)

鼓励各支部重点申报开展北京市红色“1+1”共建活动,与北京基层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党支部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利用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组织开展科技支持、文化普及、卫生服务、知识宣讲、文艺演出等对口交流活动。

2.3 “文明离校”实践活动(5-6月)

发挥毕业生党支部引领作用,倡导“文明离校”,组织开好“最后一次支部大会”,回顾支部点滴,引导党员爱校荣校、爱岗敬业、服务社会;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经验分享会、毕业送别会、师生交流会、图书传递、物品分享等活动,强化母校情、同学情和师生情;开展宿舍清扫、班级服务等形式支部服务活动,服务毕业生同学安全、文明、顺利离校。

3.“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主题党日活动

鼓励各支部结合专业特色、时政热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把握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周恩来120周年、纪念建党97周年等重点内容,开展“见证辉煌成就,牢记时代使命”、“我眼中的改革成就”、“学习楷模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等多类型、有特色、有内涵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广大党员砥砺奋进新时代的决心和信心。

二、活动要求

1. 严格纪律,完善制度

各党支部应严格要求党内纪律,防止党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避免以学生活动代替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党内组织制度,优先开展“三会一课”,保证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固定党日,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本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2. 注重实效,讲究特色

党建基金活动应该做到“六个有”:有计划、有主题、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提倡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规化,并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组织生活品牌。鼓励各党支部增进协作、联合举办活动,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的支部共建,鼓励发挥学科优势,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党支部共建,使之成为常态,为党支部工作注入活力。

3.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学期研究生党建工作方案,统筹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基金活动,切确落实指导老师制度。各党支部应充分酝酿设计党建基金活动,有条不紊地安全顺利开展活动,并引导党支部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及时报送活动新闻稿,着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提炼党建创新的好经验和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材料。

三、时间节点

1.提交活动(项目)申报书

请各支部于32117点前在SS系统-研究生-学生工作-党建基金版块(http://ss.graduate.bnu.edu.cn/)中填报项目申报书。请各院系做好各支部党建基金活动的组织督导工作,于32317点前统一审核通过。如有新办活动,经院系推荐可即时申请。

2.公布活动(项目)第一批集中审批立项结果(327日)

3.活动(项目)实施、评估(3月至6月)

4.提交活动新闻稿(SS系统-总结材料版块提交,活动结束的三日内)

5.提交总结(SS系统-总结材料版块提交,活动结束当月的最后一周)

6.活动(项目)经费报销(提交总结后一周左右,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7.逾期党建基金活动撤项(6月底)

 

联系人:谌荣彬, yjsdj@bnu.edu.cn 58808235

 

研究生工作处

201835

 

附件下载:

党建基金管理办法.pdf

党建系统使用指南_党建基金申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