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班级活动基金审批立项公示及活动开展要求


2017-10-12
研通字[2017]72 
各学部、院系:

2017秋季学期研究生班级建设活动基金项目启动以来,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各院系研究生班级活动申请230项,认真审核、筛选,共审批通过227项,现将立项结果及活动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情况说明

1.坚持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参考项目主题、参与人数、形式内容等因素进行预算审批,对具有创新性、策划翔实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2.部分活动申请因不符合立项要求而未予审核通过,相关班级可参照审批意见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后重新申请或申请研究生工作处其他类型项目支持。

3.学期当中,对于举办意愿强烈、活动意义突出的班级活动项目可由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教师提出推荐,另行提交活动申请,酌情予以立项。

二、活动开展要求

1.经审批立项通过的班级活动,应严格按照原活动计划按时认真组织实施。若活动类型、时间、预算出现重大变动,请及时向研工处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

2.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教师应指导督促各班级及时有效开展活动。对于大型活动或大规模外出活动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学生安全。

三、总结宣传要求

1.总结提交:班级活动开展结束后,需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活动完成后的3天内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选择“总结材料”按钮,认真填写活动举办的基本信息,并上传4张以上照片、500字左右活动新闻及1000字左右活动总结,总结材料应认真如实填写,对于内容过于简略、填写不规范的项目总结不予审核。具体填写内容及步骤请详见附件《班级活动总结填写指南》。

2.活动宣传:各研究生班级应高度重视班级活动宣传,提高新闻撰写质量,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推介报道。鼓励研究生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点评各类班级活动。

3.经费划拨:班级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实际划拨经费额度将以立项金额为基础,参考活动实际效果、总结提交情况等适当波动。研究生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活动举办完成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并填写经费支出情况(包括经费支出及交通报销两项内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工作处将通过微信平台、短信通知告知活动负责人进行经费报销,具体报销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活动组织保障

1.研究生工作处将汇总全校研究生班级活动开展情况,在学期末,学校将组织评选班级活动示范项目、精品项目,推荐相关班级参评北京市优秀班集体。 

2.补充说明:请各研究生班级负责人组织所在班级研究生尽快添加“京师研工”微信公众订阅号【可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以利及时了解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通知信息,便捷日常学习生活,其他未经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处相关负责教师。

联系人:王 超,58805182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7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