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字[2017]60号
各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办发(2014)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班级建设,增进研究生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和谐向上的班级文化,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本学期研究生工作处特制定并启动研究生班级建设基金方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教育性原则
各学部、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班级建设,加强研究生班级工作指导,以班级活动为载体,结合院系实际与学生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借助班级活动渠道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引领,通过有教育性的活动设计充分发挥班级活动对于学生的引导作用。
2.自主性原则
各研究生班级应结合学校、院系工作要求和班级实际需要,积极申请开展研究生喜闻乐见的班级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活动计划,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并结合时事、时节、专业特点等,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借助班集体的凝聚力量,让学生在活动中施展才华,使班级活动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的途径,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
3.多样性原则
研究生工作处鼓励各班级组织形式多样、内容创新的班级活动。对于打造精品、特色、品牌力度大的活动将提升支持力度,并通过优秀项目评选等手段予以推广宣传,增加班级活动的影响力、作用力。
二、活动主题
1.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全体研究生班级必选)
可借助班级活动契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的认知、认同。在活动设计过程中,各个年级、各个专业辅导员及班主任应积极组织学生,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计灵活的活动形式,通过主题演讲、集体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
2.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
各班级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理论读书会、实践参观、社会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3.弘扬优秀传统传统、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各班级可通过主题班会、学习讨论、参观实践、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人文素养,树立文化自信。
4.开展文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各班级可组织开展户外体育健身、素质拓展、文化体验等活动,加强研究生美育体育教育,鼓励同学“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通过开展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文体活动,增强体魄、促进心理健康、陶冶情操。
5.其他有教育意义的研究生教育活动。
三、项目申报
1.申请提交:各研究生班级应在学校、院系指导下,认真研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拟定活动具体方案,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填写活动申请审批表,填写指南详见附件。
2.审批立项:研工处对各院系提交的班级活动申请,将综合活动可行性、创新性、教育性、参与人数、覆盖群体等因素进行立项审批,并对符合立项原则、积极向上、能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活动予以批准,对于创新精品活动将予以重点支持,立项审批结果将在研工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活动实施
1.活动开展:经审批立项通过的班级活动,应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中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需给予相应指导、督促,确保活动质量,活动中要凸显院系旗帜标识。
2.活动督导:研工处将进一步加强班级活动的过程监管,选派教师学生代表对班级活动举办进行巡视督导,奖优惩劣,并择机举行研究生班级干部专项培训,加强班级骨干队伍建设。
五、活动总结
1.总结提交:班级活动开展结束后,需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活动完成后3天内提交电子版总结材料至管理系统-研究生学生工作-总结材料,包括500字左右新闻稿、1000字左右活动总结、4张以上活动照片(含全体合影和细节特写)。【温馨提示:务必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总结材料,资料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延期提交的项目均无法如期获得经费支持】
2.项目变更:班级活动主题须与申请策划保持一致。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活动类型、时间、预算等项目的变动,请及时向研工处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联系相关负责教师。
六、补充说明
1.班级活动原则上以单一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涉及多个院系或多个班级的项目,由主责班级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报。研究生党建活动、求职就业活动、班级活动不得交叉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并核实情况后将取消该单位本学期研究生活动经费申请权限。
2.计划本学期开展的班级活动原则上均应在9月25日前统一提交申请,并于12月31日前开展完毕,学期中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项目申请。
3.根据北京市教工委的统一安排,每个研究生班级每年均需开展一次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未申请开展活动的班级原则上不得参与本年度研究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请在10月20日前开展完毕,各学院在开展主题班会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5张照片与800字的学院班会总结,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ygb@bnu.edu.cn邮箱。
5.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处相关负责教师。
联系人:王超,58805182,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