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


2017-03-11
研通字[2017]3
各学部、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喜迎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及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的总体部署,本学期研究生党支部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  铸牢战斗堡垒”为主题,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1. 常态推进“两学一做”,打造一名党员一面旗帜

继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常规化,制度化。依照《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学习,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思想,培养党性,忠诚于党。常规推进“学理论·读经典”和“理论名家讲堂”等活动,通过集体学习、理论讲座、专题研讨、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网络微课堂及微党课等形式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强化党员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讲四有”,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2. 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建设,确保每个支部百分百达标

加强支部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个党支部都能百分百完成工作目标。“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要把组织生活制度化、常规化,可以“三会一课”式、理论学习式、思想汇报式、民主生活式、节日纪念式、典型示范式、民主讨论式、调查研究式、社会实践式、挂职锻炼式、公益劳动式、评比竞赛式、联谊活动式、自我教育式开展活动。保证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本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为每位党员提供平台,提升党员自身能力,凝聚党支部力量,铸就坚固的战斗堡垒。

3. 主题党日活动

鼓励各党支部结合专业特色,紧抓时事,关注社会热点,聚焦党的重大事件,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互动学习、实地体验、实践考察、党员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可基于重大纪念日开展多类型、有特色、有内涵的主题教育活动,如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抗战全面爆发80周年、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建党96周年、五四运动98周年等。聚焦十九大,开展系列喜迎十九大的主题活动,展现当代青年的激扬风貌,喜迎党的重大会议的胜利召开。

二、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学期研究生党建工作方案,统筹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基金活动,切确落实指导老师制度。各党支部应充分酝酿设计党建基金活动,有条不紊地安全顺利开展活动。

2. 注重实效,讲究特色

党建基金活动应该做到“六个有”:有计划、有主题、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提倡各党支部在活动中积极创新,选择性地建设学习型、思想型、服务型、创新型、实践型等不同风格的党支部,打造各具特色的组织生活品牌。

3. 严格纪律,完善制度

各党支部应严格要求党内纪律,防止党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完善党内组织制度,优先开展“三会一课”,若无开展“三会一课”记录,则不能申请党建基金活动,避免以党建基金活动代替“三会一课”的开展。

4. 协同合作,形成常态

鼓励各党支部增进协作、联合举办活动,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的支部共建,鼓励发挥学科优势,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党支部共建,使之成为常态,为党支部工作注入活力。

5.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注意引导党支部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及时报送活动新闻稿,着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提炼党建创新的好经验和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材料。

三、时间节点

1.提交活动(项目)申报书

请各支部于33117点前在SS系统-研究生-学生工作-党建基金版块(http://ss.graduate.bnu.edu.cn/)中填报项目申报书,新生党支部可视支部建设情况酌情延后。请各院系做好各支部党建基金活动的组织督导工作,于4517点前统一审核通过。如有通知以外的创新活动,经院系推荐可即时申请。

2.公布活动(项目)审批立项结果(46日前)

3.活动(项目)实施、评估(3月至6月)

4.提交活动新闻稿(SS系统-总结材料版块提交,活动结束的三日内)

5.提交总结(SS系统-总结材料版块提交,活动结束当月的最后一周)

6.活动(项目)经费报销(提交总结后一周左右,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7.逾期党建基金活动撤项(6月底)

 

联系人:刘梦然,谌荣彬 yjsdj@bnu.edu.cn  58802909

 

研究生工作处

2017310

 

附件下载:

党建基金管理办法.pdf

党建系统使用指南_党建基金申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