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字[2017]27号
各学部、院系:
2017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的答辩等相关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存档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写对象
2017年6月可如期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它非全日制类别的研究生以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根据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要求,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为档案必须材料,请各院系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按照要求填写。
二、内容填写与审核
1.毕业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每人仅限一份;
2.各部分内容均要求手写,不得粘贴、涂改;
3.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审核学生本人填写的个人信息;
4.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做好毕业生在校期间的鉴定,组织填写院系意见。
5.登记表底页系负责人意见由学部院系填写,负责人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三、整理归档
根据毕业生答辩材料归档的安排,由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负责《毕业生登记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9日(周五)前完成研究生毕业登记表汇总审核工作,并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区206A)。
联系人:宋健,58805182。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