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3-28
研通字[2017]9
各学部、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相关安排,现将学校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全面开展安全教育
各院系组织召开学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强调涉水、涉山方面的安全,原则上各院系不组织集体野外出游类的活动。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提醒防范各类诈骗;提醒老师同学在假期中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沟通联络。回家的同学要向班主任、辅导员请假,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外出学生的动向。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紧急情况下采取科学的处理办法,若在校内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和院系相关老师;在校外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等,并通知院系相关负责老师。
 二、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清明” 节放假期间,各部院系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本单位学生工作干部轮流值班,关注学生动态和外出、留校情况。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联系院系相关负责老师和保卫处,同时上报学校。
 
请各部院系所将清明节值班表(具体格式如下)于41日前发至学籍办(本科生)信箱:xjb@bnu.edu.cn和研工处(研究生)信箱: ygb@bnu.edu.cn
本科生工作处:郑淼文,58808119,主楼B215
研究生工作处:宋健,58805182,主楼A206
保卫处:010-58806110
 
本科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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