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宝钢优秀学生奖”、“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社会赞助类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4级、201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硕转博学生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项设置
1、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全校共2个名额,硕、博士研究生均可,奖金为1万元/人。特别优秀者将作为特等奖候选人参评全国评比。
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全校共30个名额,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半,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人,1万/人·年,二等奖20人,0.5万/人·年。
三、获奖条件
1、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理工专业需至少有一篇SCI、EI源刊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至少有一篇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学术竞赛获奖等研究性成果。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生参评基数以及奖项设置对相关学科的倾斜原则,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其中硕、博士推荐人数各一半,各单位排出推荐顺序进行申报。
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奖项调剂并在系统申请理由表最后注明,院系在汇总表上注明是否接受调剂。若接受调剂,将按照宝钢奖学金、通鼎奖学金的顺序进行评选;若不接受调剂,拟申报奖项评选落选后将不再参评另一奖项。
院 系 |
推荐名额 |
教育学部、经管学院、心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化学学院、环境学院、生科院、地遥学院、哲学学院(共10个) |
0-4名 |
其余院系 |
0-2名 |
五、评选说明
宝钢奖学金与通鼎奖学金将同时进行评选,按照硕、博士分为两组,分别在评委评议后进行投票排序,各组的前两名进入宝钢奖学金评审,综合评定后产生2名宝钢奖学金候选人,随后根据各组的排序分别产生硕、博士通鼎奖学金候选人。
六、材料要求
1、学生本人网上申请(申请方法详见附件1申请指南),同时参评宝钢、通鼎奖项候选的同学统一在系统申请通鼎奖学金并提交相关材料。获评宝钢奖学金候选资格的同学再另行申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并提交相关材料。仅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同学直接在系统申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并提交相关材料。
2、提交材料中应附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各类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期刊、文集等提供封面、版权页和文章首页)。
七、日程安排
1、9月21日(周三)上午11:00前,各院系将网上审批候选人申请信息,将候选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由分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本单位《汇总表》(附件2),一起放入封面贴有《卷内文件目录》(附件3)的档案袋,交至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到yjspj@bn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9月底,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3、10月上旬,公示期结束后,获奖材料报基金会。
4、12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刘梦然 58802909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