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的通知


2018-09-28

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办发[2014]24号)安排,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市委教工委决定每年在北京高校大学生中普遍开展一次“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认知、认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

二、活动主题

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每学期每个班级至少举办一次“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本学期定为10-11月份举办。

四、活动安排

1.班会形式:由学院各个年级、各个专业辅导员和班主任组织所带学生,通过主旨演讲、集体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进一步认知、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会内容: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重点突出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理解与践行。

3.班会要求:融思想新、教育性、知识性于一体,活动期间全体辅导员、班主任须组织所带学生普遍开展,确保全覆盖和教育实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院系要高度重视该专题活动,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手段,纳入院系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动员,重在实效。各院系要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引导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内涵和要求,自觉将其作为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准则。

3.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各院系要加强对主题班会的指导,把各项要求落在实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年终考核的规定内容。学校与市委教工委将于每年12月对高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各班在开展主题班会后将总结材料汇总至学部院系,请各学部院系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xgb@bnu.edu.cn邮箱,命名为:“院系+主题班会报送”

5.活动若要申请班级建设基金,则需严格按照班级建设基金申请相关要求,“先申请,后活动,再报销”,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具体参考《关于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刘璐 5880799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