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度本科生考核评比的通知


2014-09-28

教育学部、各院系:

      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二〇一四年八月)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132014学年度本科生考核评比工作。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考核评比规定,在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今年的考核评比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奖学金

1、京师奖学金;2、十佳大学生(另行通知)

(二)专项类奖学金

1、学术奖学金;2、竞赛奖学金;3、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4、优秀免费师范生奖;5、优秀国防生奖(另行通知)

(三)荣誉称号

1、京师先锋党员;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

(四)集体类奖项

1、优秀班集体;2、京师先锋号党支部

(以上奖项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五)社会奖学金

1、宝钢奖学金(另行通知)

2、华为奖学金(另行通知)

3、京师校友金声奖(20人,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考评程序

1、学生个人或班级写出学年总结及鉴定,向所在班级或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定并签署意见,上报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3、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汇总、审核各班级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4、各院系将初评结果在院系张榜公示(至少3天),核准、审批无异议后于1024日(周五)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213B),电子版汇总名单发送至xgb@bnu.edu.cn

5、各项评比结果经本科生工作处审核后返回各院系张榜二次公示(至少3天)。

三、相关说明

1、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二〇一四年八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科生工作处。

2、励耘学院学生的京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两个奖项单独评审,由相关院系组织评审(名额分配以及负责评审院系见附表2)。

3、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如果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则其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院系京师奖学金名额。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4)华为奖学金。

4、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院系向本科生工作处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5、优秀班集体一等奖需在院系推荐的优秀班集体二等奖中进行评选,申报班级填写《优秀班集体申请表》,本科生工作处将统一组织评审(另行通知),最后根据投票情况选出,每个院系最多推荐1个一等优秀班集体。

6、京师先锋党员原则上为2014年学校七一表彰中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本科生,如有获奖者已经毕业或出现课程不及格等不符合获奖条件的情况,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递补符合获奖条件的相应数量人选。

7、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的评选由本科生工作处统一组织,根据2013-2014学年度本科生党支部工作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支部。

四、考评要求

1、各项个人奖励评比均应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主任以及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的组织下,采取自下而上的申请-上报-审批的程序;

2、三好学生、京师奖学金、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的申请表,需同时附申请人20132014学年成绩单,学术奖学金需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竞赛奖学金申请表需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各类获奖名单的汇总(见附件3),按照综合类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荣誉称号、集体类奖项的顺序,分年级进行汇总,交打印稿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报送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213B),电子版汇总名单发送至xgb@bnu.edu.cn

 

联系人:李晓雪  58806033  xgb@bnu.edu.cn

 

 

本科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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