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请做好以下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
1、请协同本单位教务员老师将学生的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须到学生处盖章)、毕业体检表、奖学金审批表、综合测评表(三年)、教育实习成绩报告、学生获各种奖励的有关材料、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党团组织材料收齐后于6月27日前送到档案馆(化学楼北面档案馆四层)。
2、6月20日(星期五)起,各院(系)教务员持本科生工作处发放的注销章,在毕业生学生证(正本)照片上方盖注销章注销证件,随后发还给学生留作纪念。同时向非北京生源发放购买火车票证明。
3、7月2日(星期三)前,由教务员协同院系有关部门集中完成毕业生院系内相关手续的办理。
4、7月3日(星期四)上午由教务员以“毕业生数字离校系统”出具的未完成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名单(盖院系章)及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移交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215)代为保管。
5、请各院系于7月2日(星期三)前密切关注未如期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情况,及时提醒并予以督促(可通过访问:http://szxy.bnu.edu.cn/bnulx 使用自己教工号和信息门户密码登陆查看本学院毕业生离校信息)。
6、毕业生欠费名单已发至各位副书记邮箱,请提前做好相应的督促工作,避免影响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进度。
为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主动协调,耐心细致,加强管理,做好服务,针对学生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做好教育引导和沟通协调工作。
本科生工作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