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9-29

各免费师范生培养院系:

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我校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2014级在校免费师范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1.共10个获奖名额

2.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4-2015学年度专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可参考京师奖学金评选办法)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能主动服务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获评“叶圣陶奖学金”的免费师范生若参评优秀免费师范生奖,原则上只获得优秀免费师范生奖荣誉,不获得奖金,亦不占所在院系优秀免费师范生奖名额。

四、评选程序

1.院系推选(930日—108日):各院系公开评选,最终确定1名候选人,填报《“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108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李婷婷老师处(主楼B21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itingting@bnu.edu.cn

2.学校评审(109日):本科生工作处按照评选条件审核参评学生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10名获奖人选。

3.学校公示(1010日—1015日):评审结果在本科生工作处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并无任何异议,将评审结果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备案。

4.颁奖仪式(10月下旬)。

联系人:李婷婷,58802117

 

本科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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