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7-09-19
  

各学部、院系:

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要求:

1、请各学部(院、系)推荐1名参评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院系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5)“院系综合评价意见”和“评审学校意见”两栏均由院系填写,所有填写内容均须电脑打印。


二、获奖条件:

1、当年在籍的高等院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各学部(院、系)需同时填写《2017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
(附件2925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 “评审表”和“一览表”电子版发到xjb@bnu.edu.cn;同时将评审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本科生工作处学籍办(主楼B215)。(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增减页或改变成单面;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只需一套。)


四、2017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本科):名额为2人,奖金为10000元/人。

 

联系人:郑淼文   58808119

 

本科生工作处

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