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党建组织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08-30

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深入推进“党旗引航”计划和党员先锋工程,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促进学校、院系学生党建工作的协调配合,提升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将本学年学生党建组织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组织员工作职责

学生党建组织员接受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双重领导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为配合学校、学部(院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协助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学生党建基金活动开展,定期召开党支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党建组织员联络督查,辅助开展学生党支部工作总结考评。

2.协助做好党建宣传工作,负责学部(院系)学生党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与新闻统筹报送,组织报送学生党支部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定期开展党建理论宣传,加强学生党建网络平台建设与舆情引导。

3.协助做好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培训教育计划,协助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对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4.协助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服务,完善制度设计,做好党员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辅助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推进基层学生党建创新。

5.完成好学校、学院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组织员遴选条件

学生党建组织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思想觉悟较高,政治立场坚定。

2.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党龄,热爱党建工作。

3.熟悉党务工作流程,工作经验丰富。

4.能力发展全面,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善于组织协调。

5.群众基础良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责任心强。

三、党建组织员名额分配

学生党建组织员名额设置原则上按照各学部(院系)学生党员人数进行分配:

1.学生党员总数在200人以下的学部(院系)设党建组织员1-2人。

2.学生党员总数在200人以上的学部(院系)设党建组织员2-3人,可按本研、年级、专业等类别进行人员选拔、工作职责划分。(具体名额分配数参见通知附件1

3.建议由高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学生党员骨干担任(如学生兼任的院系党委秘书、党建小组负责人、党务工作助管等)。

四、党建组织员选拔程序

1.学部(院系)推荐:学生党建组织员由各学部(院系)党委严格按照标准条件选拔配备。先由学部(院系)学生党建负责教师提出建议人选,候选人填写《学生党建组织员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经学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913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主楼B212室),电子版发送至xsdj@bnu.edu.cn

2.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部(院系)推荐人选后,及时展开资格审核,于917日将批复结果反馈各学部(院系),并公示初定人选。

3.集中培训:党委学生工作部拟于10月启动新任学生党建组织员专项培训,以提高组织员的党建业务水平与岗位履职能力。

补充说明:

1.学生党建组织员原则上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后组织人员换届,如需中途调整,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学部(院系)协商解决。

2.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不断完善党建组织员制度管理,加强服务保障,定期开展组织员工作考评,奖优惩劣,以评促建。

联系人:刘璐,58807996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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