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规范本科生请假销假制度,自2018年1月1日开起,本科生请销假手续采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审批的方式。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学生登录“数字京师”信息门户one.bnu.edu.cn后,从左侧菜单向您推荐中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请假申请,或直接输入域名sms.bnu.edu.cn,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登录账号密码同“数字京师”信息门户密码。
2、院系审核:院系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登录方法见1。
3、本科生工作处审核。
4、请假条下载: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请假条,并前往相关审核部门盖章。
5、回校销假:学生本人回校后需至学部、院系(请假一周及以内)或本科生工作处(请假一周以上至一个月)销假。
二、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网上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本科生网上办理请销假操作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应根据请假总时长,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书面材料,否则按《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2、本科生请销假规定:请假须提交申请,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仍走线下纸质申请流程,申请表模板请前往本科生工作处官方主页下载);3-7天由部(院、系)在系统审核;一周以上至一个月由本科生工作处在系统审核。每学期请假最多为一个月,累计超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
3、请各学部、院系及时登录系统,核实情况后进行请假审核,督促请假学生及时回校办理销假手续。
4、原《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自2018年1月1日正式停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条(班主任审核)》可前往本科生工作处官方主页下载。
5、如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后,遇到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处,电话58808119(郑老师);如遇到数字京师用户名密码无法登陆,请进入one.bnu.edu.cn并点击忘记密码,自主找回密码,或进入微信门户-信息网络服务-密码重置,自主修改密码,如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网络中心,电话58808113。
本科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