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建设,营造优美洁净、温馨和谐的宿舍环境,弘扬劳动精神,引导学生文明行为,防范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降低因卫生情况不佳引发传染病的风险。每月由各院系自行开展宿舍卫生检查,检查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作为每学年开展文明宿舍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同时,每学年将开展两次集中抽查,秋季学期将于11月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集中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宿舍。
二、检查内容
1.宿舍内是否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磁炉等违规电器及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
2.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在宿舍楼内违规用电等现象;
3.宿舍内是否使用或存放明火器具(酒精炉、瓦斯炉、蜡烛等),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品(酒精、汽油、瓦斯罐、煤气罐等)、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是否有酗酒、吸烟,饲养宠物现象;
5.是否存在私调床位、床位出租出借等现象;
6.是否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是否有离开房间时不关闭电源、长明灯、插座放在床铺上或室内无人时长时间充电等不安全用电现象;
8.宿舍内是否整洁、卫生、无异味。
三、组织实施
(一)各院(系)学生自查(11月11-24日)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对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引导学生对宿舍消防安全、住宿规定及宿舍卫生等方面进行自查(见附件1)。宿舍内的违章电器和明火器具等,学生可交由各院(系)暂时保管。
(二)学校集中抽查阶段(11月25-30日)
各院(系)选派1名教师与1名班主任(见附件2),作为检查小组成员,参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总务部及各院(系)组成的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小组对学生宿舍进行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根据楼栋确定。
四、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把学生宿舍安全、内务卫生作为学生社区建设及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院系宿舍卫生检查机制。对此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及时对学生教育引导并进行整改,压实管理责任,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党委学生工作部
总务部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标准》
附件2: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小组成员信息
附件3:各院系检查楼栋分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