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申报2019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04-25

根据《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11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19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2019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19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中关村专利支持资金项目、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支持资金项目等16个项目,具体申报项目和内容详见《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可采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中关村)留言、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民互动--政务咨询”留言、电话咨询等方式,咨询电话详见《申报项目明细表》。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2019年4月18日-5月17日


  线下提交材料:2019年4月18日-5月17日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可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示范区”中查看和下载。具体申报流程:


  (一)仅需线上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2个项目:中关村专利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商标支持资金项目。


  2.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在线系统--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用户手册可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查看,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单位承诺书》可在系统中下载,相应项目申报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申报单位将上述文件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此类申报项目不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二)需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7个项目: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雏鹰人才企业支持资金项目(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5:《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节中关村雏鹰人才企业要求);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支持资金项目;国际研发合作支持资金项目;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支持资金项目;参加境外知名展览支持资金项目;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支持资金项目。


  2.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在线系统--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用户手册可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查看,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其中,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支持资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关村各分园管理机构,其他6个项目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4.申报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支持资金项目的企业(包括联合申报企业和关联企业)应未获得过2018年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高精尖产业培育项目支持。

 

  (三)仅需线下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7个项目: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项目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支持资金项目;知识产权及检测认证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技术转移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科技军民融合特色园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2.申报单位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书”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照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3.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本次申报仅面向新一代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三个技术领域开展征集。


  (四)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7日,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收件单位: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一层受理大厅,邮编:100142。快递或邮寄信息按照《受理纸质材料快递信息列表》(详见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注明申报项目代码。


  3.同一单位申报不同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将纸质材料编制成册,并按上述寄件要求分别寄送。


  4.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支持资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关村各分园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5.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中关村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等支持资金项目的主体,应为已被认定或纳入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具体名单见《已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四)线上申报系统将于5月17日18时关闭,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临近截止日期时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申报。


  (五)纸质材料申报原则上应采取快递或邮寄方式寄送,寄送信息填写要完整规范,以便材料查收分类。


 

附件:

1.《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

2.《受理纸质材料快递信息列表》

3.《各分园管理机构受理纸质材料联系方式》

4.《已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

5.《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校内政策咨询联络人:胡老师5880939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