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0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激发同学们参与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建设共谋共治的校园文化,党委学生工作部启动“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计划面向北京校区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申报。

2.本计划支持团队立项,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它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3.项目须有一位指导教师全程跟进指导。


二、选题范围

请从以下研究方向中任选其一,并聚焦一个选题进行研究;也可结合自身专业和实际情况,围绕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研究可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调研等形式展开,鼓励使用量化研究等方法。所得结论应具有充足的数据支撑,最终形成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

(一)研究方向1:当前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征研究

围绕当前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关注热点、人际交往、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研究,探寻当前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征。

选题1.当前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现状及提升路径

选题2.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来源

选题3.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选题4.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需求与效果

(二)研究方向2:大学生参与校园活动的情况研究

围绕大学生参与美育、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的意愿及需求,参与校园治理的意愿及影响因素,对集体(如班级、宿舍、社团等)的归属感等方面进行研究,为构建共谋共治的校园文化赋能。

选题5.大学生参与校园活动的需求及影响因素

选题6.大学生参与校园治理的意愿及影响因素

选题7.大学生集体(如班级、宿舍、社团等)归属感现状及提升策略

(三)研究方向3: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热点现象研究

关注对学生有较大影响的热点现象,如MBTI类型分析、“搭子”社交模式、社交圈层化趋势等,研究大学生中存在的热点现象、成因及对大学生认知与发展的影响。

选题8.大学生“搭子文化”的现状、成因及影响

选题9.MBTI类型对大学生自我认知与发展的影响

选题10.大学生参与社交圈子(如偶像饭圈)的现状及影响

(四)研究方向4:大学生的自我认知与成长发展研究

围绕大学生的学习动力、个人价值、生涯规划、自我提升等方面,剖析影响自我认知与成长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及提升策略等,深入挖掘大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

选题11.大学生学习动力的影响因素及提升路径

选题12.大学生学业帮辅的效果及提升策略

选题13.大学生生涯发展规划现状及影响因素

选题14.影响大学生幸福感的因素及提升策略

(五)研究方向5:数字时代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模式研究

围绕大学生群体对社交媒体平台、短视频APP等的使用情况,或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如AIGC)对学习生活的影响等进行研究,为引导大学生健康、理性地利用网络资源提供实践指导与理论支持。

选题15.大学生对社交类手机APP的使用现状及其影响

选题16.大学生使用短视频APP的现状及防沉迷机制探索

选题17.大学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的现状及影响

选题18.大学生网络语言的使用现状及影响探析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2024年9-10月)

项目负责人填写《“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sz@bnu.edu.cn,命名为:“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申请+负责人姓名”,并将盖章签字的纸质版材料(3份)交至学16楼南侧204思政处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二)评审立项(2024年10月中下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审核,评审形式另行通知。10月中下旬择优选出拟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阶段评估(2024年12月中下旬)

进行项目阶段评估,围绕项目进展情况、按计划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结论、后期重点解决的问题、研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拟解决方案等方面提交报告。

(四)结项考核(2025年3月中下旬)

开展项目结项考核,完成并提交结题报告以及相应的材料支撑,如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原始数据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研究论文,论文不作为结项要求。经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结项,并根据结果评选优秀成果奖。学校将为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并汇编成册。


四、支持方式

1.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一般支持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分别给予1500元和3000元的经费支持,请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阶段评估通过,可使用立项经费的40%;结项考核后,根据结项情况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五、注意事项

1.做好研究计划,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始研究。项目结束时,指导教师应审阅结项报告并撰写评语。

2.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学术成果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撤项并按做相应处理。

3.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如有需要请自行做好存档。


联系人:刘璐,电话:58807996


附件:《“探索·启航”大学生成长发展研究计划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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