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12-10

  各学部、院系:

 

  根据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19级新生)

 

  二、评选名额

 

  “北京市三好学生”22人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四、评选流程

 

  1.各单位根据“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初评,推荐1名学生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并于12月12日(周四)17:00前,将《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sglc@bn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B215办公室。

 

  2.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其所在的班级、团支部认真审核后填写。

  

  联系人:丁凌,58802117,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