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师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教育和科技事业,我校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设立“华为奖学金”“华为奖教金”。现将基本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教金名称
华为奖学金、华为奖教金
二、奖项设置
奖励对象 | 金额 | 人数 |
本科生 | 5000 | 2 |
研究生 | 6000 | 6 |
专职辅导员 | 4000 | 1 |
三、参评对象
(一)华为奖学金
1.本科生:心理学部和数学科学学院2021级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2.研究生:心理学部、数学科学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在校研究生。
3.所有参评学生须为2025年毕业的学生。
(二)华为奖教金
专职辅导员: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曾获华为奖教金以及申请本年度弘德辅导员奖、重大业绩奖励的专职辅导员不参与本次评选。
四、材料要求
(一)华为奖学金
1.心理学部、数学科学学院分别推荐3名本科生候选人、6名研究生候选人;人工智能学院推荐6名研究生候选人。
2.《“华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附件2):由参评院(系)负责教师指导学生准确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所推荐候选人的优先次序。
3.《“华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件4):由学生本人准确填写,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并附一份个人成果证明材料(论文所在刊物及首页、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上一学年成绩单。
4.各参评院(系)候选人的《“华为奖学金”汇总表》(一式一份)、《“华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于2023年12月12日(周二)上午11:00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学十六楼南侧2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glc@bnu.edu.cn。
(二)华为奖教金
专职辅导员申请者填写“华为奖教金”申请表(附件5),需正反面打印,附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九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3年12月21日(周四)中午11: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中心(学十六楼南侧203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fdy@b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命名“华为奖教金申请-姓名”。
联系人:漆睿、刘洋
联系电话:58804251、58804126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育基金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