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引领我校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深刻了解国情、树立远大理想、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进一步上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党委学生工作部现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政务实践,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务实践单位
1.北京市东城区教委:4名;
2.北京市石景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优良,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专业基础扎实,岗位专业对口,有较高的学术素养;
3.综合能力突出,志愿服务基层,有较强的实践热情;
4.面向北京校区在校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硕士生、博士生。
三、工作流程
1. 北京市东城区岗位:
1) 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参考岗位需求情况填写报名申请表及家长知情同意书;
2) 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同意(盖章)后,于9月22日前与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学十六楼南侧204);电子版发送至xssz@b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秋季学期政务实践申请+院系+姓名”;
3) 资格审核、选拔和调配,确定名单。
2. 北京市石景山区岗位:
1) 个人申请:根据通知要求,参考岗位情况,于9月20日前与相关岗位单位直接联系报名,根据要求参与选拔;
2) 确定名单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组建实践队伍,召开启动会。
四、工作要求
1.申请者必须征得班主任、导师和家长同意,合理安排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2.通过选拔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后,不得无故退出社会实践项目;
3.严格遵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政务实践工作要求;
4.完成政务实践单位交办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联系人:欧阳漫,58800860,xss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