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1-20

各学部、院系:

 

  根据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2020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0级新生)

 

  二、评选名额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推荐1名本科生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青年服务国家”等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学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及垃圾分类、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流程

  1.各单位根据“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初评,推荐1名学生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并于1月21日(周四)17:00前,将《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sglc@b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主楼B215办公室。

  2.被推荐的三好学生,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

  

  联系人:丁凌,58802117,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