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1-09-14

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

  各党支部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章党规等内容,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专题研究、党课教授、主题宣讲、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理论学习活动,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执行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着力提高党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彰显青年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

  (二)主题党日活动

  1.“学党史,守初心”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以及校史读本等著作资料,组织开展知识学习、竞答讲述、座谈交流、情景剧展示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深刻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从中深入领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党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2.“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主题党日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各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邀请教师和学生理论宣讲团,结合实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史展览馆等实践活动,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3.“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力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各支部要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主题征文、对口帮扶、义务支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积极主动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展示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子树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进步、与社会齐发展的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4.“学党史明校史 知百年正青春”主题党日

  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明年恰逢120周年校庆,各支部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融入校史学习,通过“文物切入”“旧址探访”“后人访谈”“书信朗读”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深入学习和挖掘红色校史,回顾百廿初心,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讲好校史故事,唱响青春宣言。

  5. “践行立德树人初心使命,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主题党日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师德师风,为师之本。潜心立德树人,是广大教师肩负的神圣使命,也是振兴教育的根本所在。各支部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发挥支部特色和学科优势特点,邀请优秀教师开展主题讲座,发挥好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支部品牌活动,依托师范教育,立足社会实践,开展服务教育强国战略、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的相关活动,引导党员受教育、长才干,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2)活动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学生党支部通过“数字京师-常用应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http://xghd.bnu.edu.cn,与数字京师账号相同),填写各申请栏目进行党建基金申请(参考附件1)。填写申请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学生党支部请于每月15日至25日通过系统申请下月活动(9月活动申请时间截止9月18日24:00),并联系院系及时审核。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请在每月26日前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9月活动请于9月23日前完成审批),填写审核意见,如有问题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陶楚歌。

  (3)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每月26日至月底工作日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集中审核(9月活动将于9月25日前进行审批),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及公示结果。各党支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各学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各党支部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背景、活动内容、活动新闻、活动照片等,并按照实际支出在系统内填写决算,各项总结内容完成后提交院系审核。学生提交总结后,学院需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总结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学部、院系审核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支部活动总结进行审核,并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并完成结项要求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此表需自行下载后前往各学部、院系财务系统进行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2)

  6.其他要求

  请各学生党支部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开展活动,避免大规模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室内佩戴口罩。活动开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联系人:陈秋宇,58802909,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