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师范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要求,以“四有”好老师标准引领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师范生工作的通知》(详情见链接:https://dwxgb.bnu.edu.cn/xwzx/tzgg/123204.html),现拟组织各单位报送阶段性总结和2022年春季学期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总结
各院(系)对2021年秋季学期(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开展的公费师范生第二课堂教育培养工作进行阶段性梳理,如实填报《2021年秋季学期公费师范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表》(见附件)的相关数据,上报公费师范生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计划
以上学期工作总结为基础,参考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师范生工作的通知》,结合院(系)学科特色、学生需求、实际条件等制定本院(系)2022年春季学期工作计划(不超过1000字),计划需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工作举措、预期效果等。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院(系)结合上述几项内容,及时开展公费师范生工作总结和计划,认真填写工作总结汇总表。视频、图片、新闻稿等相关支撑材料可另附。
2.请各院(系)于3月7日(周一)17:00前将附件和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dj@b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公费师范生工作总结及计划”。
联系人:陈秋宇 58808235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