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2-09-01

各院(系):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材料要求

1.填写《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其中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四、其他要求

1.请各院(系)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请各院(系)于9月13日(星期二)18:00前将《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及被推荐人照片打包发送至xsdj@b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院(系)+大学生年度人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学校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邓仪正 陶楚歌,58808235,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