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09-16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

各党支部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章党规等内容,依托“三会一课”,扎实做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专题研究、交流研讨、党课教授、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活动,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执行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彰显青年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

      (二)主题党日活动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主题党日

      在第38个教师节前夕暨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之际,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回信。这是对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和全体师生的巨大鼓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和学校建设发展的深切关怀,为我校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支部要通过座谈交流、学习培训、主题宣讲等方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的丰富内涵及意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依托师范教育,立足社会实践,开展服务教育强国战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活动,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地见效,引导党员受教育、长才干,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行动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全党全国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支部要扎实做好迎接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二十大召开后,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主题报告、邀请理论宣讲等形式,原原本本学报告、扎扎实实悟思想,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探索青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制作、推介和传播内容准确、形式丰富、感染力强的文化产品,向广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解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3.“学好红色校史,勇担青春使命”主题党日

      各党支部要以庆祝建校12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史校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校史宣讲、校友访谈、校史展览参观等形式,围绕“学党史,学校史”、“传承师大精神,永葆育人初心”、“学习校友故事,榜样就在身边”等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充分挖掘校史、院史中的红色基因,深入开展校情校史、爱校荣校教育,将党史国史、校史院史教育相结合,强化责任担当,激励同学们在学习党史校史的过程中领悟北师大人的初心使命,献礼建校120周年。

      4.“学党史,守初心,强信念”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进一步夯实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创立之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国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新中国70年》等著作资料,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知识竞答、座谈交流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全面了解我们党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深刻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从中深入领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党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各党支部需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除上述活动外,各党支部还可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利用线上资源和网络平台,设计符合学生党员成长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党建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党建基金活动应该做到“六个有”:有计划、有主题、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提倡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规化,并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组织生活品牌。

      (2)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向指导老师咨询,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3)活动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4)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各党支部增进协作、联合举办活动,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的支部共建,鼓励发挥学科优势,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党支部共建,使之成为常态,为党支部工作注入活力。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学生党支部通过“数字京师-常用应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http://xghd.bnu.edu.cn,与数字京师账号相同),填写各申请栏目进行党建基金申请(参考附件1)。填写申请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学生党支部请于每月15日至25日通过系统申请下月活动(9月活动申请时间截至9月18日24:00),并联系院系及时审核。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请在每月26日前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9月活动请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批),填写审核意见。

      (3)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每月26日至月底工作日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集中审核(9月活动将于9月23日前进行审批),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及公示结果。各党支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各党支部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背景、活动内容、活动新闻、活动照片等各项内容,并按照实际支出在系统内填写决算,各项总结内容完成后提交院系审核。学生提交总结后,院(系)需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总结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院(系)审核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支部活动总结进行审核,并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并完成结项要求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此表需自行下载后前往各院(系)财务系统进行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2)

      6.其他要求

      请各学生党支部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开展活动,避免大规模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室内佩戴口罩。暂不支持组织外出活动,活动开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联系人:陶楚歌,58808235,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