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教育和科技事业,我校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设立“华为奖学金”“华为奖教金”。基本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教金名称
华为奖学金、华为奖教金
二、奖金额度
分配对象 |
金额 |
人数 |
本科生 |
5000 |
2 |
研究生 |
6000 |
6 |
专职辅导员 |
4000 |
1 |
三、奖励范围
本科生:心理学部和数学科学学院2019级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研究生:人工智能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和心理学部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参评学生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
专职辅导员: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曾获华为奖教金以及申请本年度弘德辅导员奖、重大业绩奖励的专职辅导员不参与本次评选。
注:参评学生必须为今年毕业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四、实施办法
(一)华为奖学金
1、请心理学部、数学科学学院分别推荐3名本科生奖学金候选人,6名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请人工智能学院推荐6名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
并请院(系)负责老师填写“华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附件2),注明推荐优先次序。
2、由学生本人填写“华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件4),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推荐意见后,附一份个人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上一学年成绩单。
3、请以上院(系)于2023年2月16日(周四)中午11:00前将“华为奖学金”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学十六楼南侧210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xsglc@bnu.edu.cn。
(二)华为奖教金
专职辅导员申请者填写“华为奖教金”申请表(附件5),需正反面打印,附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九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3年2月16日(周四)中午11: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中心(学十六楼南侧203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fdy@b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命名“华为奖教金申请-姓名”。
联系人:漆睿、刘洋
联系电话:58804251、58804126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育基金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