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2-20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学生党员教育,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

  各党支部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依托“三会一课”,扎实做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专题研究、交流研讨、党课讲授、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活动,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执行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彰显青年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

 

  (二)主题党日活动

  1.“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组织专题学习、主题研讨、实践调研等活动,邀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生主题巡讲进支部开展宣讲,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战略安排,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全人类共同价值等重要概念,以及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论断,以实际行动响应号召,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

  2.“领悟教育初心,砥砺青春使命”主题党日 

  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弘扬百廿师范红色传统,通过座谈交流、学习培训、主题宣讲等方式,围绕“学党史,学校史”、“传承师大精神,永葆育人初心”、“学习校友故事,榜样就在身边”、“深入教育一线,践行报国使命”等主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的丰富内涵及意义,领悟北师大人的初心使命,依托师范教育,立足社会实践,开展服务教育强国战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活动,强化责任担当。

  3.“学雷锋树新风,办实事解难题”志愿服务活动

  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 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关注后疫情时代学习方式转变及个人成长需求,围绕院(系)、支部、班级同学切实需要,开展学业支持、生涯发展、就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提升党员自身能力,凝聚党支部力量,助力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建设;鼓励支部党员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基层,结合红色“1+1”、双百行动计划等项目,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义务支教、知识普及、心理关怀、理论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用行动践行合格党员标准。

  4.“赓续五四精神,谱写奋斗青春”主题党日

  积极开展五四精神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赴天安门、北大红楼、香山革命纪念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红色场馆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主题创作等,开展“缅怀五四先驱”、“我理解的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与北师大”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和感知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明确自身作为青年党员所肩负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心。

 

  (三)专项活动

  1.红色“1+1”支部共建活动

  支持学生党支部选择合适主题,与北京农村党支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结对共建,开展三次以上共建活动,形成品牌;引导学生党员了解北京发展过程、感受北京发展成果、融入北京发展大势,自觉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在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当好表率,切实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昌平校园学生党建专项活动

  支持学生党支部依托昌平校园“一站式”学生综合社区围绕“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我为师生办实事”、“践行教育初心”等主题,结合学科、专业、年级特点,调动师生积极性,开展参观学习、志愿服务、交流研讨等活动。鼓励开展跨校区、跨学科、跨年级支部共建活动,加强各校区校园党支部间的交流和学习,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激发基层党支部活力。

  各党支部本学期需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自选专项活动。除上述活动外,各党支部还可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设计符合学生党员成长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党建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党建基金活动应该做到“六个有”:有计划、有主题、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提倡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规化,并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组织生活品牌。

  (2)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向指导老师咨询,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3)活动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4)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各党支部增进协作、联合举办活动,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的支部共建,鼓励发挥学科优势,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党支部共建,使之成为常态,为党支部工作注入活力。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学生党支部通过“数字京师-常用应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http://xghd.bnu.edu.cn,与数字京师账号相同),填写各申请栏目进行党建基金申请(参考附件1)。填写申请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学生党支部请于每月15日至25日通过系统申请下月活动,并联系院系及时审核。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请在每月26日前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3)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每月26日至月底工作日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及公示结果。各党支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平安、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各党支部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背景、活动内容、活动新闻、活动照片等,并按照实际支出在系统内填写决算,各项总结内容完成后提交院(系)审核。学生提交总结后,院(系)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院(系)审核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支部活动总结进行审核,并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各党支部应加强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院(系)新闻平台开展宣传,着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及时总结、提炼党建创新的好经验和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材料,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并完成结项要求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此表需自行下载后前往各院(系)财务系统进行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2)

  

  联系人:陶楚歌,58808235,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