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发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科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被我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我校学籍且已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教育拨款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20、2021级直博生和2022、2023、2024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外)申请对象为2020、2021级直博生和2022、2023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共计203个。其中,硕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134个,博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69个。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和3万/人·年。(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已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比例进行重新测算,各院(系)以更新后的奖项名额完成评审及报送工作。(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其他各类校级奖学金
其他各类校级奖学金(京师奖学金、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京师风尚奖、学术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奖)评选名额及奖金额度与党委学生工作部9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一致。
三、评审说明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和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北京校区统筹分配,相关奖项名额含珠海校区学生;珠海校区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由珠海校区编制完成。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3.已完成第一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院(系),原评审结果保持不变。针对追加名额,各院(系)要做好信息传达和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评审过程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评选。
尚未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院(系),可结合补充通知要求,统筹开展本单位评审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5.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其他各类校级奖学金
其他各类校级奖学金(京师奖学金、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京师风尚奖、学术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奖)评选程序及要求与9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一致。
四、材料提交
1.11月8日17:00前,各单位审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系统填报信息,并将审核整理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2)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3)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管理处(具体地点:学十六楼南侧210办公室);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以“单位名称+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为邮件名发送至xsglc@bnu.edu.cn邮箱。
2.11月15日17:00前,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之外的其余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5)《本科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7)和《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复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8)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管理处(具体地点:学十六楼南侧210办公室);电子版《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和《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以“单位名称+2024年本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为邮件名发送至xsglc@bnu.edu.cn邮箱。
3. 各类奖学金《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系统提交后导出打印(所有《申请表》均须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中除学校审批意见外,其余部分的鉴定意见、签字及日期等均须填写完整,并加盖院(系)公章。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按照博士、硕士分别填写汇总,学号升序排列;《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和《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须分别按照综合类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类奖学金学号升序排列汇总;《申请表》排序与《汇总表》名单保持一致。
5.《本科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7)由审核老师按相关要求完成操作,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材料整理、汇总及初审结束后,需按《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复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8)相关要求再次进行材料复核,待复核工作完成后,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老师在复核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
6.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在系统内上传成绩单和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且须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
申请学术类奖学金需在系统内上传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京师风尚奖需在系统内上传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扫描件,且须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中成绩未显示完整的,可附纸质版成绩单。
其余奖项的审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调取相关资料审查,不再另行提交支撑材料。
如在评选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单位具体负责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教师,由各院(系)汇总后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教师。
联系人:丁老师 58804251 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
附件4: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
附件6:本科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
附件7:研究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